案例来源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于2026-07-29发布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裁判要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是出卖人核心合同义务,王某客观无法履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依法判决解除转让协议,王某应返还林某125万元转让款及利息等。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遇困 查控无足额财产 创新处置租赁权益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依托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并结合线下实地核查,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全部资产线索进行摸排清查。经查,王某各类银行账户无足额可划扣存款,亦暂无其他可供处置财产。 案涉厂房及土地虽由王某长期占有使用,但因历史权属遗留问题无法办理物权过户,不能按照传统不动产模式进行拍卖处置,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停滞,申请执行人林某的胜诉权益面临无法兑现的困境。 一筹莫展之际,承办法官反复研究案件情况,跳出传统物权处置思维,精准锁定执行突破口:王某基于交易事实长期占有使用厂房土地,依法享有合法场地使用权益。即便无法处置所有权,亦可通过司法拍卖厂房租赁权的方式,盘活资产使用价值,最大限度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 标的流拍 竞买无人报价 当事人申请以物抵债 明确处置思路后,承办法官综合研判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对案涉厂房一楼及后侧空地的十年租赁权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因案涉标的存在历史权属问题,市场竞买人存有顾虑,标的经两次拍卖均因无人参与竞价而流拍。 申请执行人林某向法院提交书面以物抵债申请,主张按照二拍流拍价50万元,以案涉十年租赁权抵偿被执行人王某所负对应债务。经依法审查后,结合案件实际及标的处置情况,准予其以物抵债申请。同时,承办法官就该租赁权的使用期限、场地交付风险、后续经营限制等重要事项,向申请执行人充分释明法律风险。 在此期间,被执行人王某始终消极对抗执行,既拒不返还案涉转让款,也拒不配合法院开展场地清场、资产处置等执行工作。经承办法官一再释法明理、督促履行,王某仍拒不配合执行,严重阻碍案件执行推进。 雷霆腾退 当事人抗拒交付 强制惩戒护权益 为破除执行阻碍,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我院依托“港法执击”专项执行行动,事先制定详细执行预案,明确任务分工、统筹调配执行警力,设立多个专项工作小组,清晨集结奔赴执行现场,开展专项强制腾退行动。 执行现场布设警戒区域,对厂房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分类搬运,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完整固定执行证据,确保执行过程合法规范、全程留痕。面对被执行人王某恶意阻挠腾退工作的行为,本院依法将其强制带离现场。经批评教育,王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综合考量其身患重症、不符合收拘条件,本院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措施。 历经十余小时奋战,案涉厂房一楼场地顺利完成强制腾空,彻底扫清了场地交付障碍,为后续租赁权抵债交付、执行案件实质性办结提供坚实保障,切实以刚性执行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兑现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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