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来源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于2026-05-07发布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裁判要点

裁判为新业态劳动者保驾护航。 基本案情 原告龙某系外卖配送员,在送餐途中骑行至某小区门口时,被高空坠落的空调外机护栏砸中头部,当即受伤倒地。事故发生后,龙某被紧急送医救治,经诊断为轻型颅脑损伤、头皮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住院治疗22天,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等多项损失。 法院审理 鲤城法院经现场勘验、庭审调查后认为,案涉护栏位于房屋外面,横亘楼上楼下住户共用楼板位置,业主在房屋内接触不到该护栏,也无法观察到护栏的安全状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三条规定,该护栏应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业主因放置空调外机之需要,拆装了该护栏;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人,对小区共有部分负有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高空坠物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业主与物业公司均无法证明自身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鲤城法院依法判定双方各承担50%赔偿责任。结合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外卖配送行业收入标准等,鲤城法院核定龙某各项损失共计52425.49元,依法判决业主、物业公司分别赔偿龙某26212.75元。该判决生效后,业主、物业公司均已履行完毕判决义务。 司法守护 本案中,原告作为外卖配送员,属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具有工作流动性强、职业风险高、收入不稳定、举证能力较弱等特点。鲤城法院依法认定业主、物业公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同时参照行业标准核定受伤骑手的误工费,减轻其举证负担和维权成本,充分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鲤城法院始终聚焦新业态劳动者急难愁盼,加大人身权、财产权保护力度,用公正判决为奔波在外的劳动者撑起“司法防护伞”。 法官提醒 在此类高空坠物事故中,对于所有人、使用人,应定期检查外墙、空调外机、护栏、窗台摆放物等,妥善固定、及时维修,杜绝高空坠物风险。而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公司应严格履行小区共有部位、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养护、警示义务,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广大市民来说,行经高层建筑下方时,务必提高警惕,尽量避开楼体下方危险区域。不幸遭遇高空坠物伤害时,要及时报警、固定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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